射频治疗仪类医疗器械最新动态!你有必要关注!
来源:医美达日期:2024-07-14阅读81
2024年7月8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了2024年第84号公告。
1公告解读
2重点信息提炼
(1)哪些情况的射频治疗仪类医疗器械需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?
①明确作用于人体皮肤及皮下组织,使人体组织、细胞发生病理/生理学改变,
②预期用于治疗皮肤松弛,减轻皮肤皱纹,收缩毛孔,紧致、提升皮肤组织,
③或者治疗痤疮、瘢痕,
④或者减少脂肪(脂肪软化或分解)等
(2)对已得注册证和未取得注册证的政策要求有哪些?
①2026年4月1日起,符合30号公告规定,作用于人体皮肤及皮下组织,使人体组织、细胞发生病理/生理学改变,从而实现预期用途的射频治疗仪、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,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,不得生产、进口和销售。
②2022年30号公告发布前已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。
原注册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,注册证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,可在产品使用期限内继续销售。
原注册证在2026年4月1日前到期的,注册人可向原审批部门提出原注册证延期申请,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26年3月31日。
(3)责任主体的落实。
① 企业为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。
② 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。
③ 尚未取得注册证的企业应当向省级监管部门报告。
④ 不得虚假宣传。